双方对口头约定理解各不同没有文字约定投诉没依据
武汉张女士日前向江岸区大智工商所投诉:谈好婚纱照价格后,影楼却变着法子多收钱。
她说,前些时,女儿女婿到中山大道某婚纱影楼拍结
因双方理解存在很大差异,又没有文字约定,工商人员也很难认定谁对谁错。后经工商人员调解,影楼同意赠送20张内含结婚照的结婚喜帖。
提防影楼几个损招
近年,我市婚纱照纠纷接二连三,工商部门提醒,一些影楼惯用如下猫腻:
●取照片时商家才告诉你,放大的照片是普通式,建议你将放大的相片做成“水晶”版,并拿样品比较,结果两者天壤之别,使顾客左右为难。
●婚纱影楼都不送毛片和底片,想要回底片,多放大几张照片,要加钱。
●影楼会利用消费者不懂“定”金和“订”金的不同法律涵义,在收据上写上“定”金已付的字样,一旦顾客出现朋友分手、出国难回或其他变故,不想拍照时,影楼拒退“定”金。
●自带的底片冲洗,即使照片人像额头有明显白斑,也不管不问,美其名曰:忠实原照,想修复还要加钱。
●用英文装饰相册,出现英文错误,更有甚者在结婚照上出现“地狱”或骂人的单词,影楼也不退换。
●由于消费者当场很难仔细检查婚纱,一旦租用后出现破损等,商家就要赔偿。
●商家口头约定说是数码的,但是实际上是采用传统的方法,因此入册的照片不是数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