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30日,袁先生夫妇与某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协议,约定婚庆当日头车为一辆6米长的黑色中型卡迪拉克轿车。此后,袁先生如约支付了相关费用。然而,婚庆公司当天派出的卡迪拉克轿车在尚未完成迎娶新娘任务的情况下,带着婚礼需用的全套鲜花系列中途撤走,后袁先生夫妇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得另买花卉饰物将原作尾车的一辆红旗车改扮为头车,婚礼才得以继续进行。
2003年3月30日,袁先生夫妇与某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协议,约定婚庆当日头车为一辆6米长的黑色中型卡迪拉克轿车。此后,袁先生如约支付了相关费用。然而,婚庆公司当天派出的卡迪拉克轿车在尚未完成迎娶新娘任务的情况下,带着婚礼需用的全套鲜花系列中途撤走,后袁先生夫妇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得另买花卉饰物将原作尾车的一辆红旗车改扮为头车,婚礼才得以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