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陈女士向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反映,在定海一家婚纱摄影店拍照后,向店家索取底片时,遭到拒绝。“12315”接诉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发现在双方拍摄的协议上,写有购买毛片7张,共计人民币100元的字样,并无注明是否提供底片。
陈女士认为,消费者到摄影店拍照,有权收取自己的底片,不想把自己的底片留作他用,摄影店有义务有责任为顾客提供底片。店家则认为,留取顾客的底片是惯例,再说一张光盘留有众多顾客的底片,不可能因某位顾客的几张底片把整张光盘送出。
“12315”工作人员认为,顾客拍摄照片取底片是顺理成章的事,店家应为顾客提供便利,摄影店不应随意截留顾客底片。最后在“12315”的交涉下,店家愿意交还陈女士拍摄时留下的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