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兴兴地把自己的艺术照带回家,拿出来一看,这个包装纸还挺花哨。仔细看才发现,原来这个包装纸是用别人婚纱照的小样做成的。
昨天下午,本报接到热心读者李小姐的电话称,节前,她在和平门附近的一家摄影楼拍了一组个人艺术照。7天后,她到摄影楼选出了自己中意的照片,就等着过年后去取相片。昨天,李小姐按照规定的时间去取了照片,选中的照片全都被洗成了6寸照,制成了一本相册,而她最喜欢的一张照片被洗成了一张24寸的大照片。因为这张照片太大,怕被折损,所以影楼把照片用一张十分花哨的长条纸捆成一个卷儿。
回家后,李小姐拿出相册和大照片,迫不及待地打开,解开花哨的长条纸时,她才发现这张长条纸原来是由20多张一寸照片连起的样片。而这20多张样片,每张都不同,照片上的人物有小女孩,也有老太太;有艺术照,也有婚纱照,显然并不仅仅是一个顾客的样照。看着这些照片,李小姐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样片也留在了影楼那儿,没有拿回来。那么自己的相片也很可能变成别人照片的包装纸。
李小姐气愤地表示,影楼把照片给顾客后,应该把顾客的样片销毁,不应把照片传出去,更不应该用这些照片做包装纸捆其他人的照片。这些照片要是别人拍的写真照片或是夫妻拍的比较私人的婚纱照片,对照片上的人不但不尊重,更是一种侵权行为。
李小姐把相片包装袋上的影楼电话和名称告诉了记者,而当记者给影楼打电话时发现,影楼给李小姐照片的包装袋上留下的电话号码竟然是空号。
记者对此事向律师进行了询问,中兆律师事务所的朱公卫律师表示,影楼的这种做法对李小姐来说,是违反了高质量完成摄影的义务。对样片上的顾客来说,影楼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样片上顾客的肖像权。照片上的顾客如果发现这种行为,可以追究影楼的法律责任。
摘自: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