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0日,对朱先生、彭小姐来说是幸福郁闷的一天。这天两人举行隆重的婚礼,但在婚礼进行时,由婚庆公司搭建在宴会厅门前的鲜花拱门突然倒下,婚礼被迫暂停。由于那无法挥之而去阴影,这对新人把婚庆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静安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婚庆公司退还新人婚庆制作费3800元,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婚礼暂停1小时
去年10月6日,朱先生、彭小姐与上海某婚庆公司签订了“婚典项目委托单”,委托该婚庆公司在上海希尔顿酒店宴会厅制作鲜花拱门、鲜花背景、刻字、拉纱以及DVD制作;全程化妆等,约定费用为3500元。11月中旬,双方又到酒店看了现场后,认为制作背景需另搭架子,为此新郎新娘又支付了婚庆公司300元。
11月20日晚,在众亲人的欢呼下,新郎新娘缓缓步入礼堂,鲜花拱门及鲜花背景轰然倒下,婚礼被迫暂停了约1个小时。新郎新娘于去年12月3日将婚庆公司告到法院。
伴郎曾拉过背景
婚庆公司辩称,当天公司按约做好了布置工作,经新郎新娘确认后离开。婚庆公司提供的当时拍摄的DV摄像带反映,在鲜花拱门及背景倒下的前一刻,伴郎的左手碰到了幕布。因此鲜花拱门及背景倒下原因,是伴郎的脚踩着背景布,他又本能地拉了一下背景,以致碰翻架子造成拱门倒下。而新郎新娘则辩称,当时有人提醒:背景要倒下了,他才伸手试图阻挡而碰到幕布。
法院认为,从摄像带上看,伴郎仅是用左手一撩,此举应该不至于使鲜花拱门及背景倒下。倘若抬手一撩,鲜花拱门及背景倒下,那么婚庆公司制作的架子设计是否存在缺陷,是否不够牢固和稳定。
法官还指出,婚庆场面热闹,亲朋好友进进出出,难免会碰到架子,作为专职的婚庆公司应当考虑这个因素,确保支撑架子,牢固和稳定。此外婚庆公司收取的3800元,包括了DVD制作、化妆等一整套服务,但整个婚庆活动是一个整体,不应简单割裂开来看待。婚庆出现鲜花拱门及背景倒塌,确实给新郎新娘及到场参加婚礼的亲友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和难以弥合的精神创伤。法院遂作出了一审判决。